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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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近期上林县对2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进行通报。
塘红乡石逢村委原计生专干蓝海洪侵占群众低保金的问题。自2012年1月,蓝海洪从村委领取到低保户蓝某某的低保存折后一直私自保管,直至2017年1月才将该存折交给蓝某某。在此期间,蓝海洪多次从该存折中领取现金共计18730元,并将其中的5680元占为己有。在案件调查期间,蓝海洪对抗组织审查,授意他人与其串供,干扰案件调查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蓝海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澄泰乡新联村委干部私分捐赠物资、套取危改户资金的问题。2012年8月,澄泰乡新联村委干部蓝常义、蓝仁和、蓝锦东、赖桂生、樊凤勤、谭永武等6人,在帮助贫困户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私分挂点单位捐赠给贫困户的水泥3 吨,并通过虚增建筑材料开支,套取贫困户资金8400元进行私分。2017年9月,蓝常义、蓝仁和、蓝锦东、赖桂生、樊凤勤、谭永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2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编辑:梁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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