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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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对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81号)要求,市纪委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2016年度南宁市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做好各项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其它意见建议涉及市纪委的共4条,通过及时转办、明确责任,强化督促、狠抓落实,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已落实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第74条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内容。南宁市上林县桥贤镇龙头村关于扶贫工作方面:村干部太自私,上面的领导只听村干部说 没有深入的去了解民情,有些有钱的也可以得,真正贫困的却没有享受政策。
(二)整改情况。针对问题,由上林县纪委牵头,会同县民政局低保办、乔贤镇政府认真整改,强化低保政策的宣传和公示公开,重点整治查处低保政策落实不力的情况。经查,乔贤镇龙头村委对于申请农村低保严格把关,实行季度性低保评议会议。评议会议人员包括镇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全体成员、各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评议会按照申请农村低保户的农户在家庭劳动力、经济收入、子女上学、医疗求助、受灾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参会人员充分讨论以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表决确定享受人员名单上报镇政府审批。两年来,全镇农村低保实行动态调整方式,即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剔除。2016年,全镇农村低保累计8654户,保障人口18237人,发放低保金额2627936元(其中龙头村累计804户,保障人口1689人,发放低保金额262704元)。2017年,全镇农村低保累计8284户,保障人口19631人,发放低保金额3297316元(其中龙头村累计858户,保障人口2010人,发放低保金额343664元。2016年,全镇剔除不符合低保166户,其中龙头村8户。2017年,全镇剔除不符合低保730户,其中龙头村183户。目前,未发现乔贤镇在低保评议中存在“人情保”、“关系保”以及“错保”的现象,也未发现不符合条件(有钱户)的享受低保,而真正贫困的群众却不能享受低保政策的现象。上林县纪委广泛收集违规违纪办理“人情保”、“关系保”以及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问题线索,一经发现,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二、关于第118条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内容。马山县古零镇低保方面:老人没有劳动能力应该得的,跟村干部私下有矛盾吵过架,村干对我不好就不给你老人无话可说,扶贫有钱就得,没有钱的就不得,没有秉公办事。
(二)整改情况。经马山县民政局低保办会同古零镇民政办走访群众了解,古零镇不存在因群众与村干部私下有矛盾吵过架就不给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低保的现象。所有困难群众已按照低保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针对于个别群众提出老人没有劳动能力就应该得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有个别家庭恶意将老人分立户口,因为没有劳动力、残疾等以达到领取低保的目的。马山县民政局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要求,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收入是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来核算。同时根据《南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南府办〔2012〕25号)规定,户口已分立的具有法定赡(抚、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有赡(抚、扶)养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对申请低保的独立户老人入户核实走访邻里了解情况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针对个别群众提出的这类意见,说明少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了解不透。下一步马山县将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及培训低保政策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关于第119条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内容。马山县加方乡新联村政府部门好吃懒做、贪污、拨款没有到农民手里,就算到手钱也很少。
(二)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马山县加方乡制定整改措施。一是乡纪委不定期到各村开展督查,通过明查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村干部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督查,对于督查发现工作开展不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村干部将严肃处理,严格问责。同时发挥各村廉洁工作站的监督作用,严格对各村干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乡纪委。二是把健全和完善机制作为最根本的整改手段,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村委干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期间不得出现空岗现象,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打招呼就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及时启动诫勉谈话和问责机制,对于作风不严不实的干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初定末评”考核机制,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由分管领导、工作队打分,乡纪委负责考核,乡主要领导审定,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四、关于第151条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内容。南宁市隆安县乔建镇龙扶村的贪官多,达到扶贫政策规定的都不给予扶贫,没达到规定的都给扶贫,希望按照实际情况给贫困户。
(二)整改情况。
1.关于“达到扶贫政策规定的都不给予扶贫,没达到规定的都给扶贫希望按照实际情况给贫困户”问题。
隆安县乔建镇龙扶村不属于63个隆安县“十三五”期间整村推进贫困村序列,是非贫困村。经过2015年底的入户识别,龙扶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225人。龙扶村贫困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15年10月印发的《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认定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队在行政村、自然村(屯)或村民小组分别召开宣传动员会,宣传本次识别贫困户的目的意义、识别程序、步骤和要求。先由农户对照精准识别宣传单的评分指标进行自评,并与本村在册贫困户对比,认为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村委会提交贫困户申请书,提交申请的农户与 2014 年在册贫困户列为入户调查评分识别对象共同识别。经统计,2015年,龙扶村共有68户247人向村委提出贫困户申请(含2014 年在册贫困户)。
第二阶段:入户调查评分阶段,运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方法入户调查评分。由工作队员对在册贫困户和新申请贫困户的农户入户调查,对照《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评分,并经户主签名确认。村民小组、村委会运用“五议”法分别召开评议会,对入户调查评分情况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
第三阶段:评议公示阶段。两评议一公示即村民小组、村委会运用“五议”法分别召开评议会,对入户调查评分情况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评议结果由行政村两委报镇党委、政府。
第四阶段:核实汇总分数阶段。由镇党委、政府按各行政村两委报送的农户评分评议情况,经镇联席会评议后将农户名单报送县领导小组,经县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将名单送县公安、国土、房产、工商等有关单位进行农户财产检索,核查农户拥有房地产、车辆、开办公司等情况,对拥有上述财产的农户直接剔除,并按检索剔除后的名单和得分情况层层报送上级部门后,对照全区 538 万贫困人口规模,划定各市、县(市、区)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分数线。经审查检索,龙扶村共有6户22人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按规定程序剔除。
第五阶段:审核确定贫困户及建档立卡阶段。根据自治区划定分数线及该镇农户评分排序情况,确定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对在分数线以下的农户进行抽验审核,审核后确认各行政村贫困户名单并公示。贫困户名单公告结束后,填写贫困人口分布表报县汇总,县汇总后报市、自治区备案。同时,县领导小组组织工作队再次入户对贫困户进行登记,逐户填写《贫困户建档立卡登记表》,完善贫困户信息,同时以贫困户自家房屋为背景给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拍照存档。《贫困户建档立卡登记表》的信息由县(市、区)领导小组组织镇政府审核把关,存在差错的向工作队提出并修正。龙扶村共有62户225人予以建档立卡。
龙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确定过程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目前没有发现存在违反识别程序的现象。
2.关于“龙扶村的贪官多”问题。
县纪委组成工作组对龙扶村的扶贫工作进行信访核查,检查乔建镇龙扶村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等行为,核查村干部在开展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问题。经过核查,目前没有发现有违纪的问题;如发现有违纪问题,将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南宁市纪委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中共南宁市纪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8日
编辑:梁 熙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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