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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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随着横县、马山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我市及所辖12个县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而关键一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市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精心组织施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王小东同志切实履行“施工队长”职责,亲自审核方案、亲自指导调研、亲自定向把关,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改革事宜,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蹄疾步稳、平稳开局。
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抓好干部转隶。全面摸清涉改部门基础情况,开展谈心谈话400多人次,审核涉改人员154次,及早形成组织机构清单、职能职责清单以及人员编制清单,全市实际划转编制213名。二是抓好机构组建。在市纪委机关14个内设机构的框架上,增设6个纪检监察室、1个信息技术保障室,形成内设机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三是抓好融合提升。举办为期3天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促融合、提素质”培训班,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及各派驻机构的230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封闭培训,全面推动思想、工作“双融合”。四是抓好督促指导。落实专人“点对点”指导县区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牢牢把握改革目标、任务,严格规范人员转隶、机构组建工作,积极稳妥“施工”。
1月16日,南宁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月22日,市本级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1月26日,全市首个县级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2月13日,南宁市12个县(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市县两级转隶组建工作全部完成。这一项项改革印记,昭示着市委全力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心,标志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迈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
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按照中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南宁市委的要求,坚定不移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
编辑: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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