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25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7年11月16日,巡察组向市食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解决认识上的问题,把整改落实转变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17年11月17日,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迅速统一思想,一致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切中要害、精准中肯,针对性、指导性强,局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的原则,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改、立说立行,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指导、检查等工作职责。整改两个月期间,先后召开了4次党组会和2次专题会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责任细化分解,确保对每一个问题都由一位局领导牵头,并确定了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要求各级党组织立即传达并开展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落实时限等内容,确保整改工作迅速推进。11月20日,机关党委、稽查支队党总支、药检所党支部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
三是强化督导,确保推进。整改方案印发后,为加快推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领导强化跟踪督导督查、问效问责,确保整改内容、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四到位”。各责任部门也通过自查、相互抽查等形式,加大力度,确保整改措施顺利推进。巡察整改期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也派员开展了专项督查,时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举一反三,深化效果。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办、人事科、财务科在各自分管领导的督导下,对涉及各自部门职责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领,分别在全局整改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按规定的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了整改。机关党委共理出8大类整改事项,研究制定了48条整改措施,制定完善了11项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并对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完善意见。机关纪委针对7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6项整改措施;人事科针对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对2个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作了细致说明,对核实中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也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修改完善了3项制度。财务科针对反馈问题,采取积极的措施,制定完善了涉及财务管理的制度共14项,严密组织在全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组织力量对二层单位进行了抽查督察,对照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形成整改台账。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局党组及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班子存在党组集体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1)巡察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5次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有关要求。此外,还采取举行党的十九大报告宣讲会、主要领导上党课、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
(2)针对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共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从原则、范围、程序、纪律等方面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明确了党政正职必须对议题实行末位表态的要求。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15次,均能按《规则》严肃认真地开展执行。此外,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党组集体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党内工作分工,明确了党组成员的党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统全局、抓大事、促发展的能力。
(3)重新修订了《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30次。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1)通过党组扩大会、机关党委扩大会、各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和学习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
(2)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局机关党委建立完善了机关党委工作制度3项,各党支部修订完善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8项。
(3)加强党建和廉政学习宣传。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为契机,由局党组成员组成宣讲队伍,深入各县(区)、开发区、定点扶贫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给基层单位、村民、企业人员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共计18次,并结合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进行调研,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在局门户网站、评议网站上设立了党建工作专栏,及时将全局党建工作信息及动态在网上进行展示;三是精心打造十九大精神宣传走廊和廉政文化走廊。利用办公楼两侧的步梯墙体,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廉政警示语、廉政漫画结合我局开展的党建工作精心设计50幅挂画,打造十九大精神文化走廊和廉政文化走廊。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建宣传工作,将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和认识。成立机关党校,由局领导组成宣讲队伍,深入基层支部、各县区(开发区)、扶贫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党建工作专栏,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立了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微信公众号,将我们开展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进行大力宣传;在办公楼增设3块党建专栏,在党员活动室设置党建书报架和廉政书报架,购置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书籍和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等,丰富党员学习资料。
三是制定党建活动室管理制度,逢周一、周三、周五下午开放给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在“七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教育活动。
四是精心打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走廊和廉政文化走廊。利用办公楼两侧的楼梯墙体,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廉政警示语、廉政漫画结合我局开展的党建工作精心设计50幅挂画,打造党的十九大精神文化走廊和廉政文化走廊。各党支部也设立了支部学习阵地,阵地里包含有支部工作制度、有标识、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学习资料。
五是要求全体党员加强党建知识学习,以测试、知识竞赛、随时提问等方式,检验党员学习的成效。
2、关于“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活动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工作,规范记录要求,明确会议记录必须详细到每个人的发言内容,不能只记标题,时间逻辑合理,会议记录要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签到、议题、讨论内容、结论等,做到及时记录,不漏记、不错记,确保会议内容真实、完整。
二是要求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交叉检查等方法,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三是严肃会议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的落实。认真核实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的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机关党委直接或责成所在支部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通报;会议实行当场签到,当场清点人数,人员达不到开会要求的坚决不开会。
(三)关于“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纪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局党组成员就党建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党组成员各自负责党建方面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引向标”。
二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局党组坚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召开机关纪委专题会议,审议研究机关纪委工作制度,明确了机关纪委人员工作分工;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利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对机关及二层单位发生的违规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对责任人依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2、关于“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和完善局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培训制度等8个内控制度。
二是开展财务管理核查及检查工作。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核查,对报账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相关承办科室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报帐材料。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整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严抓实。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贯彻执行到位,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系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持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整改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中,从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起,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驰而不息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使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真正把整改落实的过程变成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水平全面发展上水平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食药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629216;通讯地址:南宁市民主路北二里9号南宁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706室,邮政编码:530012;电子邮箱:nnyjj2014@163.com
编辑:何珍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