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
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市扶贫办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扶贫办反馈巡察情况。2018年4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农江平、副组长赵振荣、杨伍向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宗晓反馈了巡察情况;农江平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扶贫办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刘宗晓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扶贫办开展了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聚焦“三大问题”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六项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农江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 市扶贫办党组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注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力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为确保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但经巡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真实,部分退休干部党员不出席党员大会,不参加党员集体活动,长期不过支部组织生活,个别退休干部党员长期不缴纳党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扶贫项目推进不够及时,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慢,历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滞留较多,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基层乡镇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扶贫项目调整随意、调整过多等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农江平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条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切实加强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四是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五是加强财务管理,把好支出审批关。
农江平强调,市扶贫办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限时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刘宗晓表示,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认真学习,深刻开展自查自纠,积极落实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在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统筹安排,共同谋划,切实把整改工作与重点工作协同推进。
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市扶贫办党组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出席会议,市扶贫办机关全体在职在编人员、二层单位班子成员以及2013年以来退休的部分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编辑:何珍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