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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市残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4月2日下午,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残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黄素芳、副组长李正华和谭颜言首先向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永华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黄素芳代表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反馈,李永华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开展了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三大问题”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黄素芳指出,2013年以来,市残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创业就业、精准扶贫等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但经巡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合力不强、干劲不足、缺乏担当;党组威信不足、魄力不够,党组有时议事决而不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质量不高;议事程序不规范,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重要岗位有的长期不交流、有的长期空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不够严谨,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不彻底、不到位;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扶贫工作专题研究不多,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够到位以及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等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第三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黄素芳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五条意见建议。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强化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三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四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队伍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把扶贫工作做细做实。
黄素芳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市残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组织抓好整改,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限时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工作,并在反馈后两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李永华表示,市残联党组完全接受反馈意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实行巡察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市残联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在职在编人员、二层单位班子成员以及2013年以来退休的部分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编辑: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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