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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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邕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坚持监督关口前移,防病于未萌。一是干部选拔任用把关抓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把“廉政鉴定意见”关。2017年共出具干部廉政意见187份,869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廉洁教育抓前。以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政党课和宣讲活动6场次,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印发通报8期,点名道姓曝光反面典型案例18起;深层次剖析系统性违纪问题,形成综合分析报告5篇,在各系统内进行“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震慑效果明显。三是监督检查抓前。全年共开展“两重两问”专项督查2288人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938个,发出督办函178份。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整改问题187个。对城区进行作风问题全覆盖检查,发现公车管理、报账审批等方面问题23个,督促做好整改,退缴违规款20.73万元。
坚持监督提早介入,查病于初起。一是抓早抓小,未雨绸缪。一方面,城区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对各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约谈单位领导;另一方面,加强干部的离任审计,特别是加强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离任审计,让党员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中开展工作,形成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合理用权的共识。二是用纪律的戒尺层层设防。对存在一般性问题党员干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通过函询提醒、政策感召等方式,把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对反映不实的核实后及时予以澄清,还党员干部清白;对如实说明且反映问题并不严重的及时予以了结,让有关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坚持监督抓大不放小,治病于日常。一是对党内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二是紧抓小事小节,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对党员干部的一些小事小节问题及时叫停,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执纪审查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也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行有所止。四是凸显对违纪问题零容忍。惩治腐败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2017年,邕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6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至第四种形态依次处理443、110、9、4人次,分别占比78.27%、19.43%、1.59%、0.71%,实现逐级递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重违纪违法真正成为极极少数。
编辑:梁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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