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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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纪委派驻经开区纪检组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用好纪律戒尺,守好纪律底线,把教育干部、挽救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南宁市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方面,对于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利用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另一方面,把握好“后三种形态”有机整体。对情节较轻的违纪问题正确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调整职务、免职、责令辞职等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动辄则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行为的正确运用第三和第四种形态,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党纪政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为抓手,严肃处置严重违纪行为;对违纪违法的,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处,坚决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2017年经开区共处置党员干部9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83人次,第二种形态11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0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84%、11%、5%、0%。
编辑:梁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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