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
今年以来,南宁市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积极运用 “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1—10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了2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1%;第二种形态5人次,占22.7%;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9.1%;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9.1%。通过实践“四种形态”,及时教育提醒干部,及时治病救人,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营造了国税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编辑:梁 熙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